一、何謂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基隆海關有無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試詳加說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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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解答下列有關第二審程序之問題:(25%) (一)當事人提起上訴,惟未表明上訴理由,經第一審法院命其提出理由書仍不提出者,第二審法院得否逕予上訴不合法而駁回上訴? (二)當事人得否於第二審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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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債權人執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准予假扣押之裁定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查封債務人寄存於基隆海關之貨物一批,並執同一執行名義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查封債務人寄存於高雄海關之貨物一批,各受理之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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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債務人某甲於強制執行開始後死亡,遺有 A、B 二棟房屋,其繼承人某乙於 A 棟房屋拍定後依法限定繼承,執行法院續行拍賣 B 棟及乙所有之 C 棟房屋,執行程序終結前,乙如何救濟?執行程序終結後,乙如何救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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