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答題(40 分) (一)試回答下列有關憲法修改相關問題(20 分): 1.何謂憲法之修改?憲法是否可以修改,請從正反兩方意見論述之(10 分)。 2.若憲法可以修改者,是否有修改之界限?我國現行修憲之機關及其法定程序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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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回答下列有關大法官會議解釋相關問題(20 分): 1.何謂大法官會議解釋?我國目前可以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管道有哪些?(10 分) 2.試敘述一號您印象最深刻之大法官會議解釋(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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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論題(60 分) (一)憲法第 15 條規定人民有生存權,一般而言其中可包含「生命的尊重」與「生活的延續」二大部分。 1.關於「生命的尊重」部分,試分析目前我國對於「墮胎的合法化」問題與「安樂死的許可」問題之法律規定為何?問題點為何?(15 分) 2.至於「生活的延續」部分,指國家必須使人民維持其最低度合乎人性尊嚴的生活。試問我國目前符合此等權益之制度設計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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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國立大學學生由於考試舞弊,依據該國立大學學生獎懲細則規定遭勒令退學。請問該同學可否根據此等事由向法院提起救濟?此外該同學主張該校之獎懲細則侵害其學習自由權為違憲之規定是否有理由?該從基本權限制角度回答上述程序及實體問題(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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