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7 條規定:「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一)所謂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訂定之命令,係指行政程序法當中那一種類型之行政命令?(10 分) (二)第(一)小題中之行政命令應如何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請舉例說明。(20 分) (三)該條所謂之「即送立法院」,在立法程序上的意義為何?(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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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機關之事務管理受到「法律保留原則」的拘束,行政機關為何還可以透過訂定行政命令的方式來作為事務管理之法源依據?並請具體說明應遵守那些行政法基本原則之要求。(30 分)行政機關於行政命令之訂定,是否存有不受法律保留原則拘束之例外?並請具體舉例。(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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