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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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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別:
乙組全時進修
科 目:
中華民國憲法
年 度:
109
全卷點數:
0 點
點閱次數: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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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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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投法第 16 條規定:「(第一項)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第二項)立法院之提案經否決者,自該否決之日三年內,不得就該事項重行提出。」請就憲法相關條文及大法官釋憲解釋理由書,討論公投法第 16 條之合憲性。60%
二、試就我國憲法第七條之功能,分析有關憲法上的平等保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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