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0 日 公告文號:經商字第 11100622310 號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113 期 預告終止日: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總說明 為提升對企業進行驗證專業技術服務之品質,成立同業組織,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 共同利益,爰增訂「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