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前(十二)日表示,基於便利民眾申辦新式戶口名簿,現已研議將新式戶口名簿的形式取消,未來民眾在申請戶口名簿時,可選擇所需要的資料列印即可,不用再根據形式申請,新措施預定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上路。
內政部指出,自今年二月起開始推動新式戶口名簿,且根據內政部103年3月7日台內戶字第1030103645號函的說明可知,新式戶口名簿呈現資料分為甲、乙、丙、丁四種形式,但自推動以來有民眾反映版本過於複雜,因此在聽取各方意見後,決定進行改革,現正規劃自十二月一日起新式戶口名簿不再區分各種形式,除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等基本資料須列印外,民眾可選擇是否列印非現住人口或遷徙登記、結婚登記等詳細記事資料,簡化樣式方便民眾申請,且不論繁簡張數,戶口名簿每份價格統一為新台幣三十元。
內政部說明,考量讓離鄉生活的民眾在申辦戶政業務時能夠更為方便,現正持續推動各項戶政業務跨區申辦或收件服務,而且此類業務也受到民眾高度的肯定,且近年來也陸續推動「結合便利商店提供申請紙本戶籍謄本服務」、「網路免費申請電子戶籍謄本」、「二十四小時國民身分證掛失服務」及「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等多項戶政便民措施,且未來也將繼續朝向提供民眾更優質與便捷的戶政服務目標努力。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請領戶口名簿,應由戶長備妥國民身分證申請。委託他人請領戶口名簿者,應由受託人持憑國民身分證及戶長委託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