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法律繼受;六法全書;晚清民國;法律文化 |
中文摘要: |
晚清修律大臣沈家本領銜變法修律,中華法系從此走入歷史,中國導入了歐陸法系,惟還來不及落實,辛亥一役,民國肇建。其後,歷經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各時期,1949 年之後,兩岸又分裂分治。政權一再轉替,法統延續乎?斷裂乎?很值得細細考察。 本文針對百年來清末民國與台灣的社會變遷與法律文化,從立法繼受的宏觀視野,驗往證今,除了回顧華人社會「六法全書」的生成、確立及其消長外,試圖探尋一世紀以來政權更迭與法律體係的承轉關係,並思索若干糾結的法律文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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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 序說 二、 晚清西潮衝擊下中國法律的歷史轉折(1902-1911) (一)由刑律為主到六法分列的法典編纂體例 (二)由家族倫理本位到個人權利本位的實質精神 三、 民初北洋政府時期的過渡性法制(1912-1928) (一)晚清法律近代化的承接與整合 (二)法制不備下的司法運作實況 四、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法制的繼承與新創(1928-1949) (一)「六法全書」法典編纂事業的全面開展 (二)黨國訓政體制下的立法特徵 五、 「六法全書」花果飄零於台灣(1949-2010) (一)日治時期台灣法制的建立及其遞嬗 (二)戰後台灣社會變遷與民國法制的移植 六、 從法律繼受觀點省思百年來民國法律文化的幾個問題 (一)政權轉替與法統的「變動性」問題 (二)超前立法與「法教」問題 (三)傳統法律文化與近代法律思潮的「調和」問題 (四)法治社會乖常現象與法律「在地化」問題 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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