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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刑法的古今絕續—《清史稿‧刑法志》舉要與思辨
編著譯者:
黃源盛
出版日期:
2017.07
資料來源:
台灣;大陸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中華法理的產生、應用與轉變-刑法志、婚外情、生命刑」學術研討會
頁 數:
25
點閱次數:
1155
下載點數:
10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黃源盛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禮教立法
;
禮刑界分
;
刑法志
;
贖罪刑論
;
目的刑論
;
自由刑
;
大清律例
中文摘要:
綿延兩千多年中華法系的刑律,到了清代晚期,引進歐陸法,產生了深刻的形變與質變,而屬於舊文化所孕育的法律體系也隨之而遽變。其中《清史稿‧刑法志》略盡清代法規大觀,使民國後人得以一窺清代法制面貌的門徑,有其學術參考價值,本文即探討從清代到晚清民國有關刑事法制;並就該書值得商榷的問題進行思辨。
目 次:
壹、序說
貳、《清史稿‧刑法志》史源述要
一、編纂機構性質與編纂人員身分
二、許受衡〈刑法志〉的書寫方式
參、從規範混同與律例合編到罪刑專典
一、《大清律例》中的規範混同與律例合體
二、晚清新律罪刑專典與律後無例的立法體例
肆、從禮教立法到禮刑界分
一、清代以家族倫理義務為本位的立法精神
二、晚清新律罪刑等價與倫常條款的遺存
伍、從應報及贖罪刑論走向目的刑論的刑制
一、以生命身體刑為中心的清代刑制規範
二、以自由刑及罪刑相當為原則的晚清新律
陸、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0、250、272、280、281、295、303 條 (105.11.30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19 年上字第 1962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25 年上字第 1448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715 號 刑事判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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