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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法官不懂,為什麼不問、不調查 撕裂的一張備忘錄能否平反一場冤獄?-兼評台中高分院 106 年度聲再更二字第 9 號裁定
編著譯者:
謝碧珠
出版日期:
2018.07.06
資料來源:
台灣 作者提供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218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謝碧珠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證據調查
;
文書鑑定
;
變造文書
;
自由心證
;
專家鑑定
;
囑託鑑定
中文摘要:
據統計,96 年至 105 年間的十年來,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共有 62,376 件;其中,因存有瑕疵而被發回或發交更審計 15,298 件,平均每 4 件就有 1 件被駁回。再就這些有問題的判決原因分析,平均每 3 件就有 1 件是因為調查證據不詳或未予調查者,計有 5,171 件。其餘問題,大抵是事實認定錯誤不符或不明或記載不明、判決理由矛盾、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採證違法、其他理由不備;未採用證據未說明理由、採用證據未說明理由等等。然而,更大的質疑是,在那些上訴的案件中,除了這些被發回或發交更審的案件外,還有多少的判決錯誤是因為應調查證據卻未調查所致?乃至成為冤判或冤獄。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379 條 (106.11.16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28 年上字第 2278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31 年上字第 2200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32 年上字第 2136 號 刑事判例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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