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論著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法庭之友 讓司法審判聽見多元聲音
編著譯者:
謝碧珠
出版日期:
2018.06.27
資料來源:
台灣 ETtoday 新聞雲 2018 年 6 月 27 日
頁 數:
2
點閱次數:
736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謝碧珠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法庭之友
;
司法院大法官
;
憲政體制
;
憲法法庭
中文摘要:
大法官素有憲法守護者的美譽,但回顧 1999 年的全國司改會議時,即認定大法官審判應機關化,並集中包含民、刑、行政、憲法訴訟及公務員懲戒等審判權。亦即,依憲政體制,司法院應該是最高審判機關,而不單單僅是全國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目前司法院大法官僅審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等,而不及於一般訴訟。2001 年 10 月 5 日司法院釋字第 530 號解釋亦肯認此一結論,並要求在該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檢討修正相關組織法。然而,17 年過去,此一憲政體制依然未能落實。
美國最高法院之審理範圍,相對我國之由大法官審理的憲法訴訟外,還包括一般民、刑及行政訴訟。為避免法院偏聽誤判,發現真實及正確地認事用法,依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規則即定有法庭之友的機制,並藉由法庭之友提供的意見書,擴大專業意見或資料徵集,以供最高法院審理案件參考。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7、80 條 (36.01.01 版)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 條 (82.02.03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30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