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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損害賠償方法(解釋)論之檢討-最高法院六十年臺上字第三○五一號判例評釋
編著譯者:
邱聰智
出版日期:
1987.11
刊登出處:
台灣/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特刊號
/179-195 頁
頁 數:
17
點閱次數:
1811
下載點數:
6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損害賠償
;
公平正義
;
法律文義
;
限制性解釋
;
傳統解釋
;
完全損害賠償原則
中文摘要:
損害賠償係為填補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等價返還為基本原理,然有關損害賠償方法之解釋認為:「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特例,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被害人須先請求回復原狀,不得逕行請求金錢賠償」,但此論點不僅有違權利保護意旨,是否妥當值得商榷。損害賠償為私法上重要制度,有關之法律解釋不宜偏離完全賠償原則,受害人為損害賠償之權利主體,尊重其意願,始符合權利保護意旨及權利自由之原則。
目 次:
壹、序言
貳、判例意旨
一、判決理由之抄錄
二、判例要旨之分析
參、傳統解釋論之面貌
一、法典之基本規定
二、學者通說
三、實務立場
肆、限制解釋論之檢討
一、忽視意志自主
二、違反公平正義
三、昧於生活實情
四、忽略制度全貌
五、誤解法律文義
伍、限制性解釋論之克服
一、學說及實務之突破歷程
二、本文見解
陸、結語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192、193、194、195、196、213、214、215、216、638、639、977、979、999、1056 條 (74.06.03 版)
消費者保護法 第 21 條 (83.01.11 版)
民用航空法 第 7 條 (73.11.19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77 年度第 9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
最高法院 60 年台上字第 3051 號 民事判例
相關函釋:
(82)法律字第 26141 號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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