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之規範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02.1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90 期
/34-49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795
下載點數:
7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王文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信託
;
資產管理業務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共同信託基金業務
中文摘要:
本文擬從信託法之本質出發,來探討資產管理業務之規範。第貳部分將信託法律關係之屬性予以定位,第參部分闡明資產管理的概念,再依據這兩部分內容,於第肆部分探討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之關聯性。接著本文討論資產管理業務涉及的兩大基本爭議:也就是全權委託業務之規範(第伍部分)以及共同信託基金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規範(第陸部分)。第柒部分從功能性管理的角度切入,提出以投資人保護為中心之規範方向,第捌部分為結論。
目 次:
壹、前言
貳、從契約到公司-信託法律關係之定位
參、資產管理業務之概念
肆、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
伍、信託業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共同信託基金業務
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共同信託基金
三、證券交易之規範
柒、功能性規範-以投資人保護為中心
捌、結語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528、550 條 (91.06.26 版)
證券交易法 第 6、17、18-1、18-2、18-3、20 條 (91.06.12 版)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 27 條 (89.11.23 版)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72.10.06 訂定) 第 14、16 條 (89.10.09 版)
期貨交易法 第 3、16 條 (91.06.12 版)
信託業法 第 8、16、18、28、30、32、101 條 (89.12.20 版)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 22 條 (90.11.01 版)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資產證券化法制之基本問題研析
從信託法原理論共同基金之規範
論信託業法與證券期貨法律之管轄權競合
寇斯的《廠商、市場與法律》:一個法律人的觀點
信託法原理與商業信託法制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