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董仲舒;春秋折獄;罪刑法定原則;儒家 |
中文摘要: |
涉罪嫌之人,如果志善而遠於法,得免其罪刑;反之,如果志惡而合於法者,亦不免要受刑罰的制裁。更詳細地說,引春秋以折獄,春秋折獄之風自董仲舒開其端,盛行於兩慎,直迄南北朝而未絕,其所具法制史上之意義相當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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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序說 貳、董仲舒春秋折獄案例 案例一 拾兒道旁 案例二 誤傷己父 案例三 私為人妻 案例四 加杖所生 案例五 大夫縱鏖 案例六 盜武庫兵 參、董仲舒的折獄方法論 一、天人感應的經權理論基礎 二、自然法論的折獄理念 肆、董仲舒春秋折獄與法律的儒家化 一、從儒法之爭到儒法合流 二、法律儒家化的型態 伍、董仲舒春秋折獄論評 一、從罪刑法定原則及法解釋學的觀點 二、從實質內容的妥當性觀點 三、從春秋折獄的流變及其影響觀點 陸、結論-春秋折獄在中國法制史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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