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理論法學;解釋學;邏輯客觀性;經驗客觀性;價值判斷;法哲學 |
中文摘要: |
就法解釋學應循之前進方向發生迷惑,無論大陸法系諸國、或英美諸國,固均屬有,但其程度則以我國學術界為甚。此或與二次戰後的日本社會,產生了任何先進文明國家所未曾有過的激烈結構性變化不無關係,但吾人以為,此情形實由於現代我國之思想界、學術界,就世界各種不同的種種傾向,無法加以彼此調和,必須使之共存所致也。例如,迷信馬克斯主義之法學者,與信奉現代經驗主義之法學者,在追求「科學」之名義上─實質上也許亦有相當程度─雖具有共通之地盤,但彼等在方法論上,就「理論與實踐之關係」、「階級性、黨派性之認識」等論點有關問題之實地探求,則一直堅銳地對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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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法解釋學之現狀及「科學性」問題 一、當前我國學界之多元性 二、「科學性」的要求及其意義 貳、法解釋學上之邏輯客觀性與經驗客觀性 一、邏輯性之法安定性 二、邏輯性質與功能 三、邏輯之統制力及其界限 四、經驗研究與法解釋學 五、價值判斷之問題 六、法解釋學客觀性之條件及其界限 參、現代法解釋學之領域及其相互關係 一、廣義法學之領域 二、理論法學之各部門 三、理論法學諸部門之相互關係 四、法解釋學與經驗科學 五、法解釋學與法哲學 肆、結語-法學之現狀及今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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