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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假處分制度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04.0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
第 58 期
/78-100 頁
頁 數:
23
點閱次數:
1002
下載點數:
9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王文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公司
;
經營權
;
假處分
;
控制權溢價
中文摘要:
本文擬探討法院面對公司經營權爭奪時,應如何適切地實施假處分制度。第貳部分首先說明假處分之基本考量因素,一方面說明現行實務學說所採取之要件,一方面闡明美國法院審查假處分申請時之考量要素,包括相關之經濟分析觀點。第參部分將議題縮減至經營權爭奪的範疇,探討經營權爭奪的本質,並說明假處分運用之可能影響。第肆部分以我國實際案件為例,依循前文脈絡,評析法院判斷所依據之理由,並且提出本文看法。第伍部分回歸公司治理之精神,針對國內假處分實務問題提出四點建議。最後第陸部分為結論。
目 次:
壹、前言
貳、假處分之基本考量因素
一、我國實務之審查要素
二、美國法之判斷準則
(一)原告本案所主張實體理由可採信之程度
(二)原告因未獲假處分所受不可回復損害之程度
(三)原告與被告因允准假處分所受不可回復損失之權衡
(四)對公眾或第三人利益之影響
參、經營權爭奪戰之本質與假處分之應用
一、控制權溢價之誘因
二、假處分之運用-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肆、我國案例之評析
一、台灣大案
二、久津案
三、太電案
伍、相關建議事項
一、事不再理原則應予適用
二、股東利益之保護宜審慎考量
三、假處分方法與期間因案制宜,法院裁量空間彈性操作
四、擔保金之核定
陸、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71 條 (91.06.26 版)
民事訴訟法 第 388、535、538、538-1 條 (92.06.25 版)
非訟事件法 第 65 條 (88.02.03 版)
證券交易法 第 25 條 (93.04.28 版)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 第 2 條 (93.02.27 版)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 第 2 條 (93.02.27 版)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第 11、22 條 (93.01.20 版)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 49 條 (93.03.12 版)
公司法 第 23、173、189、191、192、194、199、200、206、208、208-1 條 (90.11.12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20 年抗字第 366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22 年抗字第 1099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1 年台抗字第 506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1127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84 年度台抗字第 582 號 民事裁定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滿足的假處分之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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