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常務董事會決議之效力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04.07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21 期
/28-29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626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王文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常務董事會
;
內部董事
;
董事會
;
同意備查
中文摘要:
許多大型公司均設置常董會,但多未於章程規定常董會之權限。常董會成員多以內部董事(如大股東或總經理)為主,往往成為真正的決策中心。實務上,常董會於決議後,常將該決定彙整,待董事會召開時再提請「同意備查」加以追認,取得完全之效力。此模式表面上運作順暢,實際上卻隱藏了某些問題,如常董會決議之範圍、效力等,帶來實務運作之困擾。
目 次:
壹、前言
貳、常務董事會之權限
參、常務董事會決議之效力
肆、擬答與結論
相關法條:
公司法 第 202、208 條 (90.11.12 版)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法檢字第 10404530770 號
經商字第 10302044950 號
相關論著:
股東召集股東會之權限及保障(The Protection and Power of Shareholders' Right to Call for Shareholders' Meeting
董事之監督義務-兆豐銀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裁罰一.八億美元案之省思(The Director's Duty to Monitor: Reflect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