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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非典型(商業)契約的漏洞填補-論任意規定與補充解釋的擇用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08.12.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164 期
/111-138 頁
頁 數:
28
點閱次數:
1177
下載點數:
1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王文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非典型契約
;
商業契約
;
契約漏洞
;
任意法規
;
補充的契約解釋
中文摘要:
許多商業契約與傳統典型契約迥異,且具不完整性,因此契約漏洞有待填補,填補方式一為任意規定,另一為契約補充解釋。有些判決僵化地將商業契約歸類為某一典型,然後適用下設任意規定;有時即使是非典型契約(如「無名契約」),法院仍選擇類推適用任意規定。此種「寧可誤引條文(與典型)」而「拒絕適切解釋」之現象,並不可取。本文主張:法院填補契約漏洞,固可優先考量任意規定,但於斟酌締約目的與交易背景等因素後,如認為並不適切,即應改採契約補充解釋。文末呼籲改革契約法學教育,培養宏觀視野的「契約法律人」。
目 次:
壹、前言
貳、商業契約與一般民事契約的區別
參、非典型契約與任意規定之適用
肆、台灣判決實務現況
伍、中國大陸法院實務現象
陸、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1、92、97、153、229、234、235、400、435、436、478、507、511、512、514 條 (97.05.23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87 年度台上字第 362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1628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90 年度台上字第 1841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482 號 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153 號 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96 年度金上字第 3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契約定性、漏洞填補與任意規定:以一則工程契約終止的判決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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