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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為余文說句公道話吧!
編著譯者:
謝碧珠
出版日期:
2009.01.15
刊登出處:
台灣/
全國律師
/
第 13 卷 第 1 期
/174-176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532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謝碧珠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發票
;
特別費
;
偽造文書
中文摘要:
特別費之支用金額及實際用途,並未因公務員大發票換小發票之行為而改變。亦即國庫未因其行為而溢付(或短付)首長特別費,首長亦未因其行為而溢領(或短領)特別費,且公務員或他人亦未因而受金錢之利益或之造成損害者。則公務員此偽造文書之行為,似尚不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本文即對特別費案有關偽造文書部分,提出個人看法並予以討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1 條 (97.01.02 版)
審計法 第 21 條 (87.11.11 版)
會計法 第 67、99 條 (91.05.15 版)
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 15 條 (89.12.20 版)
相關判解: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 年度矚重訴字第 1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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