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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經由刑事司法互助取得共同正犯大陸警詢筆錄的證據能力-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 23 年 10 月 20 日判決解說與借鏡
編著譯者:
吳天雲
出版日期:
2019.02
刊登出處:
台灣/
檢察新論
/
第 25 期
/155-169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343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天雲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刑事司法互助
;
警詢筆錄
;
證據能力
;
緘默權
;
自白法則
中文摘要:
隨著國際與兩岸刑事司法互助的開展,隨之而來的即為如何評價藉由刑事司去互助取得證據之證據能力問題。就外國及大陸、港澳地區提供之被告以外之人的訊問筆錄而言,目前國內實務多數肯定具有證據能力。然而,特別是大陸警詢筆錄的證據能力,學理質疑兩岸之間在刑事人權的保障以及刑事機關公信力上都存在實質差異。本文先行敘述日本涉及大陸警詢筆錄之平成 23 年 10 月 20 日判決解說與學說評釋,再試以比較國內實務見解,以為未來之參考。
目 次:
壹、前言
貳、本案事實與判決解說
一、事實概要及要旨
二、判決解說
參、檢討與借鏡
一、檢討
二、借鏡
肆、結語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 95、159-2、159-3、159-4 條 (107.11.28 版)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 1 條 (55.12.16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540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 4980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 900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1297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675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1043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4908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225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6725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外國提供之被告以外之人訊問筆錄的證據能力-日本案例的實務與學說見解
境外或跨境刑事案件中的境外證人供述證據:最高法院近十年來相關判決之評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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