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優先權;設計國際申請案;逾期;海牙協定 |
中文摘要: |
在設計國際申請案中,在後設計國際申請案在進入國家階段時,被主張優先權之在先申請之設計國際申請案進入中國大陸國際階段尚未辦理的登記手續的,在先申請之設計申請案視為撤回。而對於在後的設計國際申請案應在被主張優先權之在先申請之設計國際申請案在中國大陸國家階段已辦理了登記手續之前。筆者認為,雖然《專利審查指南》還未正式公布及實施,從目前的修改草案中可得看出,設計國際申請案指定中國大陸及日、韓、美,俄等國家時應特別留意設計國際申請案公布之時間,及時委託當地的代理機構,從而避免優先權主張逾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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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優先權的主張 優先權證明文件 列舉部份指定國家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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