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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從日本「決裁」制度淺論國民法官法下我國偵查與公訴檢察官間應如何銜接(下)
編著譯者:
林殷正
;
廖先志
出版日期:
2022.07.29
刊登出處:
台灣/
法務通訊
/
第 3117 期
/3-6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29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法務通訊雜誌社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國民法官
;
卷證不併送
;
起訴書
;
決裁制度
中文摘要:
國民法官法採取與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不同之「卷證不併送」制度,依照國民法官法第 43 條,檢察官起訴時,卷證不得併送於法院,且起訴書不得記載使法院就案件產生預斷之虞之內容。按照此條之規定,適用國民法官法審判起訴之起訴書,其記載與現行起訴書記載之內容不同。
目 次:
一、 前言-國民法官法規定起訴書記載內容之改變與其影響
二、日本檢察機關之決裁制度
(以下刊載本期)
三、對我國檢察機關之未來之建議
附錄:參考日本檢察機關「決裁資料」實例所製作之補充說明
相關法條:
國民法官法 第 43、51 條 (109.08.12 版)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從日本「決裁」制度淺論國民法官法下我國偵查與公訴檢察官間應如何銜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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